深圳,作为中国改革开放的前沿城市,以其独特的魅力和无限的发展潜力,吸引了大量的人才涌入。高昂的房价也让许多购房者望而却步。在这种情况下,深圳公积金贷款应运而生,为城市精英们提供了便利的购房途径。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深圳公积金贷款的相关内容,助您轻松圆梦安居。
一、深圳公积金贷款概述
1. 深圳公积金贷款的定义
深圳公积金贷款是指借款人以其在深圳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为抵押,向银行申请的贷款。该贷款主要用于购买自住住房、偿还住房贷款、翻建、扩建自用住房等。
2. 深圳公积金贷款的优势
(1)利率低:相较于商业贷款,深圳公积金贷款的利率较低,降低了购房者的还款压力。
(2)额度高:根据借款人的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还款能力,深圳公积金贷款的额度较高,满足不同购房者的需求。
(3)办理便捷:深圳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流程相对简单,借款人只需提供相关资料,即可办理贷款。
二、深圳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条件
1. 借款人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在深圳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
2. 借款人需有稳定的收入来源,能够按时偿还贷款本息。
3. 借款人需购买自住住房,且符合深圳市住房限购政策。
4. 借款人需提供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收入证明、住房证明等相关资料。
三、深圳公积金贷款的办理流程
1. 借款人登录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下载并填写《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2. 借款人携带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前往银行网点,提交贷款申请。
3. 银行对借款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借款人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
4. 银行将贷款发放至借款人的银行卡中,借款人按合同约定按时还款。
四、深圳公积金贷款的注意事项
1. 逾期还款:借款人需按时偿还贷款本息,逾期还款将产生滞纳金,严重者将影响个人信用。
2. 贷款利率:深圳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会根据国家政策进行调整,借款人需关注利率变动。
3. 贷款额度:借款人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贷款额度,避免因贷款额度过高而加重还款压力。
4. 贷款期限:深圳公积金贷款的期限最长为30年,借款人可根据自身需求选择合适的贷款期限。
深圳公积金贷款为广大购房者提供了便利的购房途径,助力城市精英们轻松圆梦安居。了解深圳公积金贷款的相关政策,把握申请条件,合理规划贷款,让您的购房之路更加顺畅。
法律分析:深圳公深圳公积金可以贷款地方积金异地买房没有明确的说明,关键在于户籍所在地的要求。多数城市的公积金贷款仍与户籍挂钩,非深户职工在深圳缴存公积金,回户籍所在地买房时,需先了解当地的公积金贷款政策,如果当地的公积金中心允许不在当地缴存,但只要是当地户籍的职工也可以申请贷款。据悉,全国仅广西、湖北、湖南等少数几个地方政策落地,支持深圳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买房。惠盈金服小编提醒需要异地贷款买房的朋友们,可以先在深圳缴存公积金的非深户职工可先到深圳公积金中心开具《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再回到户籍地向当地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一、根据深圳公积金政策的规定,在深圳缴纳公积金后可以在异地申请贷款。集体的贷款情形需要咨询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公积金贷款的相关事务。
二、公积金异地贷款的条件
购买新建商品房、保障房、存量商品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满足下列第1至第8条全部条件:
1、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当月之前在本市或异地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申请时公积金账户属于正常缴存状态(账户封存、冻结及销户的为非正常缴存状态)。本市和异地缴存公积金的时间可以合并计算;
2、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状况良好(信用状况认定见《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
3、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和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未发生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公积金贷款;
4、申请人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付款;
5、申请人同意提供符合本规定要求的担保;
6、贷款申请符合国家、省和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要求,在贷款办理期间遇政策调整的,以公积金中心受理公积金贷款的时间为准,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处理,但国家、省、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已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
7、符合公积金管委会规定的其他条件。深圳公积金可以贷款地方
8、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1)职工购买的住房存在除配偶、父母、子女外的其他权利人的;
(2)购买单套住房部分产权份额的;
(3)职工与父母、配偶、子女之间买卖住房的;
(4)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未按照《暂行办法》、《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规定》缴存公积金,或者存在以弄虚作假等方式汇补缴公积金、调整缴存基数、挂靠单位缴存公积金等违法违规情形的。
三、公积金异地贷款的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市或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申报贷款信息,申请商转公的请先进入“贷款业务”预约,受托银行优先受理预约客户
2、受理。受托银行公积金贷款受理人员在5个工作日内核验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需补齐的材料;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
3、审核。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确认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业务审核。
4、审批。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审核结果立即做出给予贷款或者不予贷款的决定。
5、办结。审批完成后业务立即办结。
6、送达。受理人员告知办理结果,申请人可在受理网点领取《深圳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通知书》,或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或关注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深圳公积金可以贷款地方号登陆后查询办理结果。
可以,住建部明确规定公积金异地贷款应按以下流程办理:
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
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1.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2.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不得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3.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率低于85%的设区城市,要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和人均住房面积等情况,适当提高首套自住住房贷款额度,加大对购房缴存职工的支持力度。
4.各地要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并推进异地贷款业务,即职工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5.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担保以所购住房抵押为主。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
【法律依据】: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出境定居的;
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深圳公积金可以贷款地方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
依照上述1~3项提取的,提取金额保留到十位整数;依照4~10项提取的,需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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